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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死方休
发布:2024-03-17 17:28 字数:1962 作者:天阅短篇
    八岁时顾北辰杀了我全家,将我唯一的弟弟丢进实验室日夜折磨,而我则被他带回家关在狗窝里,成为他戏耍逗弄的畜生之一。

    我唯一活下去的信念就是杀了他。

    顾北辰在京都只手遮天,早年混迹黑道白手起家,后弃暗投明成为京都的第一慈善家,手段狠辣,杀伐果断,可在我二十岁生日那天 他却自己撞上了我的刀口……

    1

    顾北辰身边的刀哥经常劝诫他斩草除根,免得以后徒增祸端。

    也不知父亲是怎么得罪的他,让他觉得我们都不配得到一个痛快。

    十二岁那年我侥幸挣开锁链,打破了吃饭的狗碗,拿着碎瓷片冲向客厅里正在谈生意的他。

    可我根本没有靠近他的机会,直接被他身边的保镖一脚踹在地上,肚子传来钻心窝子的疼让我在地上扭成了一条蛆。

    窗外的阳光是那样的好,可是我怎么伸手也碰不到。

    一同谈生意的老板调笑道:“还是顾总会玩,早些年养巨蟒,现在开始养人了。”

    顾北辰慵懒的靠在沙发上,声音无悲无喜。

    “带下去,别惊扰了客人。”

    很快两个保镖架着我,像是拖死狗一样将我拖了出去。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没有饭吃,被踹的腹部青紫一片,咳嗽还会吐出淤血。

    没有人在意我的死活,可是我得活着。

    父母惨死的模样像是大电影一样,不断的在我脑海里循环播放,我不甘心就这样死去。

    地里的蚯蚓,狗窝周围的杂草,但凡是能填饱肚子的东西,我一一吃了进去。

    这几年的时间我长高了不少,伸手能够着旁边的狗碗,抢走了属于小白的那一份食物。

    渐渐的佣人也发现了这一点,将小白的窝挪开,让我半点机会都没有。

    我就这样苟延残喘活了大半月。

    2

    顾北辰回来看见我还活着有些意外。

    他让管家松开捆在我脖子上的铁链,丢进浴缸里冲洗干净,穿上了一身洁白无瑕的公主裙。

    越是这样我越心慌。

    他的心狠手辣我是见识过的。

    早年有女星痴恋纠缠他,还找到了这座城堡里撒娇,求一个名分。

    结果晚上就见那女星浑身是伤,身上的皮被剥了大半,让人抬着出来就埋在那棵巨大的银杏树下。

    我猜银杏树长的那样好,估计都是人滋养的好。

    我坐上人人羡慕的豪车,登上巨大豪华的游艇,但我不是去享福的。

    我成了他们取乐解闷的对象。

    跟一群可怜人关在一起,做一个可笑的实验,看看人在不吃不喝的情况下,几天会死。

    他们想看看,自己挑出来的玩具,能不能成为最终的胜利者。

    一个叫三爷的俊美男子对自己跳挑出来的人很有信心。

    “北辰,这次你若是输了,记得把珍藏的那瓶好酒拿出来,我惦记好久了。”

    顾北辰把玩手里的玉扳指,笑道:“没有问题!”

    我们的生死如同蝼蚁。

    3

    房间里陆陆续续进来十几个人,男男女女都有。

    其中一个两米高的壮汉往地上一坐,十米开外没人敢挨近。

    众人开始养精蓄锐,坐在属于自己的位置。

    前三天还好,没人闹事。

    第四天开始就有人变得烦躁不安,陆陆续续晕死过去。

    他们都为了这次比赛做足了准备,可还是没能抗住饥饿和干渴。

    我嘴皮干涩,眼睛瞪的生疼,我不敢闭眼。

    来时顾北辰曾说过,我若死了,叶旭成也活不成了。

    他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看着地上躺着的人渐渐没了呼吸,我踉跄着坐过去,跪坐在地上,盯着他的脖子看了许久。

    在众人的目光下,咬向他的脖子,大动脉的血喷射而出,我忍着干呕的味道,用力的吸食起来……

    顾北辰看着监控里的场景,微微皱眉,随后舒展开来。

    陈三爷格外兴奋:“真刺激,只可惜最后赢的不可能是她,男女之间的力量相差很大的。”

    半个月后只剩下我和对面坐着的壮汉,其他人不愿意吃,就只能饿死。

    还有一部分人惹恼了壮汉,惨死在他的手下。

    他没有杀我,是觉得新鲜的肉好吃。

    等地上的存粮吃完,估计也就到我了。

    陈三爷也是这么认为的,直到我手里拿着断裂的腿骨插进壮汉的身体,周围的人才反应过来,比我高一大截的人,死在了我的手上。

    陈三爷恼羞成怒,想拿枪直接崩了我。

    “妈的,说好不能使用武器的。”

    顾北辰嘲笑道:“输不起?”

    陈峰才想起来那么多人看着,脸色跟吃了死苍蝇一样难看。

    我被带走了。

    清洗了身上的血迹,喷上浓烈刺鼻想香水,包装成礼物,送到了别人的床上。

    是陈三爷!

    4

    “小丫头,你年纪不大,下手倒是狠!”

    “我只是想活着。”

    要不是壮汉轻敌,也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我斩杀。

    “外面有情郎等你,还是有把柄握在顾北辰手上?”

    他给我到了一杯热茶,那茶苦的不行,跟我的命一样。

    “我想杀了他!”我再次开口。

    这次有些吓到他了,“你知道顾北辰的外号叫什么吗?活阎王,能这么说,不怕他杀了你?”

    活阎王吗?

    还真是符合他这个人。

    “他知道我想杀他!”

    顾北辰自傲自负,偏偏他有这个本事,我在他身边这么多年,除了像狗一样活着,连他一根头发丝儿都没有碰到。

    陈三爷似乎发现了什么很有趣的事情,陪着我说了很多。

    从他的口中我知道了许多关于顾北辰的事情。

    顾北辰是个孤儿,在孤儿院长大,十岁的时候被养父母领走,十三岁时养父母离奇死亡。

    十五岁开始混社会,阴暗爬行数十年,从不能见光到现在人人歌颂的慈善家,不过短短三年时间。

    “天亮了,你该回去了,你是活在顾北辰身边最久的异性,只要不作死,他应该不会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