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来是你
发布:2024-03-30 22:57 字数:1973 作者:天阅短篇
我叫林欢,所有人都知道我是沈家大少爷的舔狗,都等着看我被抛弃后痛苦流涕的戏码,没想到最后兜兜转转,我竟成为沈觉名义上的母亲。
1
“林欢,你替我喝了这杯酒我就允许你明天给我送早餐。”
沈觉抬着下巴看我,眼神扫过桌上的红白相间的酒,意示我喝了它。周围传来一阵阵哄笑声,所有人都等着看我的好戏。
作为沈觉身边唯一一个坚持了三年的舔狗,我舔到他身边的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单是喝酒这点小事我自然不会有什么犹豫。
两杯红白酒液下肚,胃里像吞了火,热辣辣的烧起来。
“还是沈大少爷训的狗听话。”
“我们林大舔狗可真是名不虚传。”
沈觉看着我喝下酒,黑沉沉的眼睛盯着我,所有人都在因为我的听话而哄笑,我却并不觉得他开心。
“滚出去,一会儿送我回酒店。”他把他的西服随手扔向我,西服盖在我脑袋上,是浓浓的花香,熏的我脑仁儿疼。
沈觉一点都不像他,他不喜欢花香,他也不会这么粗暴的对我。那个对我好对我笑的人好像只存在于我的记忆里。
我曾经设想过沈觉不是他,但是我又实在找不到他,沈觉又和他长着同样的脸,我只能勉强承认沈觉是我记忆中那个温润如玉的人。
“哟,怎么还不走,舔了这么多年了,终于爬上心心念念的床,兴奋的傻掉了?”
“古有范进中举变傻,今有林欢爬床发疯。”
“人家范进是高中,林欢算什么东西也配和人家相提并论啊哈哈哈哈哈。”
包厢里嘲笑声此起彼伏,我没听清后面的话,勉勉强强走了几步后瘫倒在会所的走廊上。
头疼的好像要炸开了,我本来酒量就不好,虽然舔沈觉这几年他总让我喝酒,但是白的红的混着喝,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
懵懵懂懂头疼的仿佛回到了沈觉第一次要求我喝酒的那天,也是在这个会场。
他手指夹着我熬了一个大夜字字斟琢的情书,声情并茂的在他那群狐朋狗友面前朗读,然后戏谑的看我:“林欢,你这么喜欢我,总要证实一下。”
“喝了这杯酒,我就相信你喜欢我。”
我与沈觉是在大学生创业合作的酒局遇见的,他明明知道我不喝酒。
但是我抗拒不了沈觉,我讨厌他顽劣的性格,讨厌他无所事事,讨厌他花花公子的作风,我能列出无数条我讨厌他的理由,却找不到一条能否认他是我记忆中的人。
在世界上有两个无比相像性格却又截然不同的人和一个人性情大变之间,我选择相信后者。
从此以后一发不可收拾,我画地为牢自愿成为沈觉百呼百应的新时代奴仆。
“还好吗?小姐?”温润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好久好久没听见过这样温柔的声音了。
“欢欢?”身体猛然变轻,有人把我抱了起来,我下意识要挣扎,却被抱的更紧了一些。
我感受到脸颊蹭到抱我的人的衬衫,清甜的橘子香传入我的鼻尖,带一点点酸涩的柠檬味道。
“你好香。”我睁不开眼睛,无意识呓语道,模模糊糊听到耳边传来男人愉悦的轻笑。
2
我是被手机震醒的,接通手机的一瞬间室友的声音立刻把我从半梦半醒震到清醒。
“你怎么才接电话啊,沈觉找你找到寝室里了,让你去找他。”
我心不在焉搪塞几句,心里想的都是完蛋了,沈觉昨天让我在酒店等他,我放了他的鸽子。
挂断电话我才发现我身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柔软的大床,宽敞的视野,还有独立的卫浴,卫生间的门紧锁,有水声,应该是昨天带我来酒店的那位先生。
我急忙检查检查自己,陌生人的触碰比沈觉的怒气更让我难以接受。
衣服不是昨天去酒店那套我的衣服了,但是还好,拉开衣服身上并没有什么痕迹,身体也没有不适,应该是没发生什么。
扫了一眼手机,现在是十点半,我现在还赶得上去沈觉喜欢的那家馄饨店排队买馄饨给沈觉送午餐。
我轻手轻脚迈下床,床边的镜子照出我身上的衣服,是一套纯白色的连衣裙,绸缎的材质波光粼粼,衬的我也有些小白花的气质来。
我绕着床四周看了一圈,没有发现我昨天的旧衣服,也不知道被扔到哪里去了,看了看身上的衣服还算得体,穿出去也不是什么大事。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分钟,我动作要快一些了。
浴室里的水声淅淅沥沥没停,我拉开床头的抽屉找到酒店配备的笔和便利贴,写下感谢的话贴在房门口,然后就急急忙忙拉开酒店的门往外走。
夏日炎炎,太阳毒辣的像是受了冤屈的泼妇,我一路小跑跑到那家馄饨店。馄饨店前已经排起了队,这家馄饨是公认的好吃,每每到饭点总是有大批的顾客光顾。
我一边排着队一边给沈觉发消息,他应该在上课,我不敢打电话给他,怕打搅他的课堂。
手指摁在手机键盘上,微信聊天界面是一片绿色,一点白色都没有,他没回我。
我早已习惯了他不回消息,转头发微信问了问室友。室友的男朋友是沈觉的好兄弟,我好多情报都是从她那得到的。
没过一会儿室友就给我带来了新情报。
「他没去上课,在学校体育馆里打羽毛球」
「欢欢,别再这样折磨自己了」
我看着室友的消息直发愣,我知道我这样是折磨自己,但是我没办法,沈觉,不,那个人是我短暂的一生里为数不多的光亮了。
追光总是有代价的,我知道的。只要他是我的光,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跟我预想的差不多,等我拎着馄饨赶到学校的时候,十一点四十分,正好是沈觉吃饭的时候,我拎着香喷喷的馄饨进了体育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