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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面丫鬟
发布:2024-05-03 22:05 字数:1771 作者:天阅短篇
    小姐说过:“自己是否真的想要那些,只有拥有过才会明白。”

    我不相信。

    我从来都只要荣华富贵。

    1

    小姐摔死的这天,正是我的重生之日。

    我要和她换脸。

    神医不同意,因为稍有不慎,我就会容貌尽毁。

    可我知道这是我逆天改命的唯一一次机会。

    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我看到神医的书里说,活采的人血,可以来炼长生不老药。

    于是我提出让他采我的血,多少都可以。

    “这张脸,就这么重要?值得你用性命去搏?”

    我点点头,当然值得。

    那不仅是一张美丽的脸,更是高贵的身份,富贵的人生。

    谁会愿意天生低人一等?

    我不想再做丫鬟,任人差遣。

    神医无奈同意了我换脸的请求。

    千百种还没来得及研究的药物,和就快到尽头的生命。

    他也有延年益寿的执念。

    我们一物换一物,各不相欠。

    自此,我成了程家大小姐,程锦心。

    而那个丫鬟,林陌陌,因失足跌下山谷而死,面目全非。

    2

    我从来都不是认命的人。

    服侍小姐的时候,她做什么,我就在一边学习。

    读书写字,穿衣打扮,我都偷偷的记在心里。

    我知道终有一日一定可以用到。

    那天小姐突然说要逃婚,拉着我,问我陪不陪她。

    我是真的不理解,可我怕老爷找不到她。

    毕竟程大小姐出了名的聪敏。

    有我在,路上还可以拖着她,让她早点儿被发现。

    可大小姐不走寻常路,哪里的山路不好走她走哪里,不久我们就跌落山崖,遇上了隐居山谷的老神医。

    可是大小姐终究没有我命好,她摔死了,我却安然无恙。

    3

    回到程家,父亲说我终于懂事了。

    我答应了家里安排的婚事,嫁给全城首富,大金粮铺老板的儿子,金煜城。

    真不明白小姐当初为什么要跑?

    嫁给金家,享不尽的富贵生活。

    婚礼当日,金家和程家奢华的排场,轰动全城。

    小姐啊小姐,你自己不珍惜,就让我来替你享受这锦衣玉食的生活。

    大婚后的第一天,我去给婆婆奉茶。

    “大户人家的女儿,日上三竿才起床,家教何在?”

    一大早起来梳洗,婆婆却还是嫌我来的太晚。

    我知道是我做的不够好,应该更尽心尽力些。

    自此,我每天天没亮就起床,在门外静静恭候着婆婆。

    婆婆说,这才有个金家媳妇的样子。

    厨房做了我爱吃的冰糖肘子,甜甜的味道勾的我多夹了几筷子。

    婆婆立马不高兴了。

    “如此贪食,像什么样子?”

    我吓得立马不敢再吃了,慌乱中不小心打翻了茶杯。

    “没有仪态!少教!去祠堂罚跪!”

    大半夜,我看着祠堂上的牌位,渐渐模糊。

    耳边仿佛是小姐在同我说话。

    “林陌陌,嫁入豪门,吃也吃不饱,睡也睡不好。早知如此,你还要替我嫁吗?”

    “我嫁!”

    只要有荣华富贵,我都可以忍受!

    3

    “少夫人气血两虚,恐怕是很难有孕了。”

    因为许久未怀孕,婆婆叫来了城里最有名的大夫来为我诊脉。

    一听气血两虚,我的心也跟着虚了。

    那日换脸,神医采了我许多血,足以影响我的寿命。

    婆婆又生气了,让大夫开了些补身体的药,便又开始数落我的不是。

    “你家再不济,也是开钱庄的,怎么养出你这么个弱不经风的样子。”

    虽然有钱就是好,顿顿可以拿补品当饭吃。

    可是再好的燕窝鱼翅,天天吃,也会腻。

    我甚至怀念起了当丫鬟时,在街边吃的一碗素面。

    那是和小姐傍晚一起散步时吃的。

    虽然是一间小小钱庄,可老爷打理起来也不轻松,没有空管我们。

    我和小姐经常偷溜出去看热闹。

    逛灯会,赶集市,吃街边的小摊。

    甚至我们还跟首饰店的老板吵过架。

    婆婆总说我少教,应该就是那时过的太放肆。

    说说笑笑的,毫无顾忌。

    难怪小姐总说我太天真,高兴难过都写在脸上。

    我总是忘了,大户人家都是喜怒不形于色的。

    4

    有次吵架也是因为我。

    自不量力的去首饰店,以为可以买个便宜的小簪子。

    没想到随便一个都是我三五年的工钱。

    “姑娘你就别挑了,这些都是高档货,你买不起的!”

    我就不能拥有高档货吗?

    拿着攒了许久赎身的钱,我鬼使神差的带着那个小簪子回了程府。

    “林陌陌!你真是疯了!”小姐很生气,带着我去吵架。

    我们终究没能讨回公道。

    我认了。

    我不想赎身,我只想当一次“高档货”。

    “你这吃了吐,吐了吃的,吃再多补品也是喂了狗!浪费银子!”

    婆婆又来了,我跪在地上,不敢说话。

    “真是倒霉,城儿怎么娶了你这么个不中用的东西!”

    婆婆气的厉害,拿着刚炖好的参鸡汤,掰开我的嘴往里灌。

    我被烫的厉害,可双手被下人死死按住,不能挣扎。

    “母亲息怒!”

    是我的丈夫,金煜城。

    婆婆终于松开了我,转而温柔的唤着她的儿子。

    “城儿,你回来了,累不累?”

    作为金家大少爷,金家粮铺的继承人,他每日都要很忙。

    我很少能见到他。

    “母亲,操劳伤身。”金煜城扶着婆婆去吃晚饭。

    他今日回来的早,晚上特意歇在了我房里。

    我欣喜若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