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公序良俗
发布:2025-12-05 18:30 字数:3407 作者:月殇夭幺
那天晚上,孙强下班回来,看到的就是缩在客厅沙发角落里,浑身发抖、脸色惨白的刘芸。
听完妻子的转述,孙强整个人也懵了。他是个无神论者,可是一想到自己和妻子,竟然在一个死过人的房间里,规划着未来的幸福生活,他就感到一阵阵的恶寒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
那是一种无法用言语形容的膈应和恐惧。
他们再也不敢在那间屋子里多待一秒钟。当晚,两人就从那个他们倾尽所有打造的“新家”里逃了出来,在外面找了个小旅馆住下。
第二天,怒火中烧的孙强就找到了原房主,一个叫赵立的男人。
赵立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看起来挺斯文,但说起话来却是一副理直气壮的无赖嘴脸。
“退房退款?你们做什么白日梦呢?”赵立翘着二郎腿,斜着眼睛看着他们,嘴角挂着一丝嘲讽,“合同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房产已经过户,钱货两清,你想退?凭什么?”
“你骗了我们!”孙强气得眼睛都红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这房子里死过人?你这是欺诈!”
“欺诈?小伙子,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赵立冷笑一声,从兜里掏出一根烟点上,慢悠悠地吐了个烟圈,“我问你,我们的购房合同上,有没有哪一条写了‘房子里不能死人’?”
孙强被他问得一噎。
“合同上没写吧?”赵立摊了摊手,一副“你奈我何”的表情,“再说了,法律上哪条规定了,卖家必须主动告知房子里死过人?有吗?你去查查!我卖的是房子,是这钢筋水泥,又不是卖风水!我有什么义务告诉你这些?你们自己买之前不打听清楚,现在跑来找我,晚了!”
“你……你这是耍无赖!”刘芸气得浑身发抖。
“我这叫合理合法。”赵立弹了弹烟灰,站起身来,“行了,别来烦我了。房子是你们的了,你们爱住不住,爱卖不卖,都跟我没关系。想告我?随便,我奉陪到底!”
说完,他就把两人推出了门外。
看着那扇重重关上的门,孙强和刘芸感到了彻骨的绝望。
他们不甘心,开始四处咨询律师。可得到的答复,却一次又一次地给他们泼着冷水。
“这个案子……确实不好办啊。”一个律师推了推眼镜,很同情地看着他们,“你们的合同我看过了,条款非常规范,没有任何漏洞。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卖家确实没有明确的违约行为。”
“那他隐瞒‘凶宅’信息,就不算欺诈吗?”孙强不解地问。
“难就难在这里。”另一个律师解释道,“目前我们国家的法律,对于‘凶宅’的告知义务,没有一个明确的、强制性的规定。这在司法实践中,一直是个争议点。有的法院会支持,有的就不会。打这种官司,不确定性太大了,而且耗时耗力,你们要做好心理准备。”
一连问了好几个律师,说法都大同小异。所有人都觉得这案子棘手,胜算不大。
希望一点点被磨灭,夫妻俩陷入了深深的绝望。房子不敢住,房贷却每个月都要雷打不动地还。他们感觉自己的人生,被套进了一个死局。
就在这时,孙强在一个程序员朋友的群里,看到了有人在狂热地讨论“程序员守护神”程鹤。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在网上搜索了程鹤的名字,看到了他打赢的那些硬仗。
于是,他们来了。
讲完这一切,刘芸已经泣不成声。孙强搂着妻子,这个七尺男儿的眼圈也红了,他看着程鹤,眼神里充满了恳求:“程律师,我们真的是走投无路了。这套房子,是我们的一切……现在,它成了我们的噩梦。求求您,帮帮我们吧!”
林晚儿在一旁听着,心里也堵得慌。她拿起那份购房合同,仔仔细细地又看了一遍。
确实像其他律师说的那样,这份合同,从文本上看,天衣无缝,完美得挑不出一丝毛病。房产信息、面积、价格、过户时间、违约责任……所有常规条款都一应俱全。
她蹙起了眉头,轻声对程鹤说:“程律,这案子……从合同法的角度看,卖家好像真的没有违约。合同里没有相关约定,我们很难主张他违约。”
她的看法,代表了绝大多数律师的常规思路。
然而,程鹤的脸上,却看不出丝毫的为难。他一直静静地听着,直到孙强和刘芸的情绪稍微平复了一些。
他伸出手指,在厚厚的合同文本上,轻轻地敲了敲。
“咚,咚。”
清脆的声音在安静的办公室里响起,也敲在了孙强和刘芸紧张的心弦上。
程鹤抬起头,目光清亮而坚定,看着对面那对绝望的夫妻,缓缓开口。
“你们说的没错,合同上是没有。但是……”
他话锋一转,嘴角勾起一抹自信的弧度。
“合同上没有的,不代表法律上没有。”
“这个案子,我们要打的,不是合同,是‘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
这个词一出来,不光是孙强和刘芸,就连旁边的林晚儿,都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这个词她们在法学院里都学过,知道它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感觉上,这是一个很宏大、很虚的概念,平时办案子,大家还是习惯于抠具体的法条和合同条款。直接拿这么一个“虚无缥缈”的原则去打官司,能行吗?
看着三人疑惑的眼神,程鹤笑了笑,身体微微后仰,靠在沙发上,整个人的气场变得从容而强大。他知道,是时候给他们,也给自己的助理,上一堂课了。
“没错,公序良俗。”他重复了一遍,声音清晰有力,“你们可以把它理解为,我们《民法典》里的一个‘帝王条款’。它像一个看不见的守护神,凌驾于很多具体的条款之上,为整个民事活动划定了一条最终的、不可逾越的道德和秩序底线。”
他看着孙强和刘芸,用一种更通俗易懂的方式解释起来:“它的意思就是,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你们签的这份购房合同,都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否则,即便合同签得再完美,也是无效的。”
“那么,什么叫‘善良风俗’呢?”
程鹤没有直接给出答案,而是抛出了一个问题:“我问你们,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我们大家,会不会普遍地认为,一间发生过上吊自杀这种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子,它的价值会受到影响?”
“肯定会啊!”孙强想也不想地回答,“谁愿意买这种房子?就算价格便宜,住着也膈应啊!以后想卖都卖不掉!”
“这就对了。”程鹤点了点头,“那再问你们,长期居住在这样一间房子里,会不会对一个正常人的心理,造成巨大的、负面的压力和恐惧感?”
“会!我现在一闭上眼,就是那个场景!”刘芸激动地说道,身体又开始发抖。
程鹤的目光扫过他们,最后落在林晚儿若有所思的脸上。
“你们看,这种不需要法律专家来论证,普通老百姓都会普遍认同的观念、忌讳和心理感受,这种根植于我们文化传统和社会生活中的普遍认知,就是我们这个案子里的‘善良风俗’。”
“那个卖家,赵立,他明知道自己的房子里发生过这种悲剧,他也清楚地知道,一旦将这个事实告知买家,房子的价值必然大打折扣,甚至根本卖不出去。所以,他选择了故意隐瞒。”
程鹤的声音陡然变得锐利起来。
“他的这种行为,表面上看,没有违反合同的具体条款,但他却严重违背了所有市场交易都应遵守的‘诚实信用’原则!更重要的是,他利用了信息不对称,将一个会引起普遍性心理不适的‘物之瑕疵’,隐藏起来,卖给了你们。这,就是对我们社会普遍认同的‘善良风俗’的践踏和违背!”
“所以,他的行为,已经不仅仅是道德问题了。它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欺诈!”
程鹤的一番话,如同一道强光,瞬间刺破了笼罩在孙强和刘芸心头的阴霾。
他们之前咨询的所有律师,都在纠结于那份冰冷的合同文本,没有人能像程鹤这样,从一个如此宏大却又如此贴近人心的角度,为他们找到了一条全新的、充满力量的出路。
原来,法律不光有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条条框框。
在那些条框之上,还有着人情,有着道德,有着千百年来社会形成的公理和良知。
而这些,同样是法律!
孙强和刘芸对视了一眼,都在对方的眼中,看到了一簇被重新点燃的火焰。
那是希望的火焰。
程鹤的办公室里,新委托人老李夫妇俩的眼圈还是红的,但眼神里总算透出了一丝希望。他们花了半辈子积蓄,给儿子买了套婚房,结果却是个发生过恶性命案的“凶宅”,儿媳妇吓得直接回了娘家,婚事也岌岌可危。
“程律师,这事……真的有得打吗?”老李搓着手,声音里满是忐忑。他咨询过好几个律师,得到的答复都模棱两可,大多劝他们自认倒霉,或者跟房主协商,看能不能退点钱私了。
程鹤将签好字的委托协议推了过去,指尖在“程鹤”两个字上轻轻一点,动作不大,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自信。
“李先生,放心。法律或许有滞后性,但绝不会背离人情事理。”他的声音很平静,却像一颗定心丸,瞬间抚平了老李夫妇俩心中的焦躁,“准备好,我们要起诉了。”
没有丝毫拖沓,程鹤的律师函还没让对方捂热乎,一纸诉状就直接递交到了江城区人民法院。
诉讼请求简单明了,却又力道万钧:被告,也就是卖方,在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构成欺诈。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判令被告返还全部购房款三百二十万元,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