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平衡艺术
发布:2025-12-05 18:30 字数:3415 作者:月殇夭幺
一个公民,在为自己年轻时的过错付出法律代价之后,是否有权利让这段不光彩的过去,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化,最终回归安宁的生活?他的人格尊严,是否应该得到保护,免受十五年前的旧闻日复一日的侵扰?他的隐私,尤其是那段已经成为历史的司法信息,是否应该有一个被遗忘的边界?
这不仅仅是陈默一个人的诉求。在数字时代,每个人的过去,都可能被网络巨细无遗地记录下来。一次失败的创业,一次冲动的言论,一次分手的争吵……这些本该被时间冲刷掉的碎片,都可能成为永远无法删除的“数字纹身”。
保护这种权利,就是在保护每一个普通人,在漫长的人生中,能够拥有“重新开始”的可能。这是法律对人性最基本的关怀。
接着,程鹤在第二个箭头的末端,写下了另一个词:言论自由权(新闻自由)。
这是那家新闻网站和广大媒体最坚实的盾牌。
程鹤的目光变得锐利起来。他完全理解媒体的立场。新闻的核心价值在于“记录真实”。如果允许个人以“被遗忘”为名,随意要求媒体删除历史报道,那么历史将变成一本可以随意涂改的书。
今天可以删除陈默的斗殴案,明天是不是就可以删除某个企业家的商业丑闻?后天是不是就可以删除某个官员的渎职记录?
新闻媒体作为社会公器,其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就是舆论监督。如果它们的报道随时面临着被删除的风险,那么这种监督必然会畏首畏尾,最终导致公众利益的巨大损失。一个不敢记录、不敢发声的媒体,是一个社会的不幸。
“历史不容篡改”,李哲在会议室里那句掷地有声的话,再次在程鹤耳边响起。他点了点头,承认这个观点的分量。
然后,是第三个箭头。程鹤略作思索,写下了:商业经营自由权。
这是搜索引擎公司最直接的利益所在。
很多人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往往会忽略这一点。但程鹤知道,在任何一场现代法律博弈中,商业利益都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因素。
搜索引擎公司不是慈善机构,也不是司法机关。它们是商业公司,它们的目的是盈利。它们的搜索引擎,是基于复杂的算法自动运行的,每天处理着数以百亿计的搜索请求和网页链接。
要求它们对某一个人的“被遗忘”请求进行人工干预,意味着巨大的成本。更重要的是,要求它们去判断,哪条信息应该被“遗忘”,哪条信息不应该,这等于把一个“司法审查”的权力,交给了商业公司。
这既不现实,也极其危险。它们没有能力,也没有法律授权,去扮演“网络信息法官”的角色。它们的商业自由,即通过中立的技术算法提供信息检索服务的权利,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最后,程鹤的笔,落在了第四个箭头的末端。他写下了三个字,也是分量最重的三个字:公众知情权。
这是反对“被遗忘权”最强大,也最正当的理由。
公众是否有权利知道,一个为自己设计房子的人,曾经有过暴力犯罪的前科?一个孩子的同学的父亲,曾经被判过刑?
在某些情况下,这种知情权,甚至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比如,一个有性侵儿童前科的人,刑满释放后,如果他要求“被遗忘”,删除了所有相关记录,然后应聘去当了幼儿园老师。这会造成怎样可怕的后果?
公众知情权,是民主社会和透明社会的基石。它确保了信息的自由流动,帮助人们做出更明智的判断和决策。如果为了保护少数人的“安宁”,而牺牲掉整个社会的知情权,这无疑是本末倒置。
写完这四个短语,程鹤退后几步,看着白板上的结构图。
他长长地吐出了一口烟。
问题,清晰了。
这四种权利——个人的隐私权与人格尊严、媒体的言论自由、平台的商业自由、公众的知情权——在法律的价值序列中,都处于极高的位置。它们就像四颗同样璀璨的恒星,彼此照耀,也彼此牵制。
任何简单地用一种权利去压倒另外三种权利的做法,都是一种懒惰,一种粗暴,一种不公。
王宇他们,看到了第一种权利的痛苦,却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后三种权利的重要性。
而李哲他们,捍卫了后三种权利的根基,却又对第一种权利所承载的个体悲剧,显得有些冷漠。
他们都没错,但他们都只看到了棋盘的一部分。
而他,程鹤,作为棋手,必须看到全局。
他要找的,不是谁对谁错,而是在这四种相互冲突的权利之间,找到一个精妙的、可以被各方勉强接受的——平衡点。
……
第三天。
黎明时分,第一缕晨光透过窗户,照亮了书房里弥漫的烟尘。
程鹤一夜未眠,双眼布满血丝,但他的眼神却前所未有的明亮。
他站在白板前,手中的马克笔,在昨天画出的四个箭头上,开始添加新的内容。他要做的,是构建一个全新的法律模型,一个足以容纳这四种冲突权利的裁量体系。
他喃喃自语,像是在对自己说,又像是在对整个法律界发表演说。
“不能是简单的‘是’或‘否’……不能一刀切。支持,会打开潘多拉魔盒;反对,会造成数字极刑。这必须是一个可以量化的、可以裁量的体系。”
他的笔尖,在白板上飞快地移动着。
“首先,要引入**‘比例原则’**。”
他在白板上写下了这四个字。这是大陆法系行政法中的一个核心原则,但程鹤认为,它完全可以被引入到这个全新的领域。
“一个‘被遗忘’的请求是否应该被支持,必须经过三道审查。”
“第一,适当性审查。即,删除或屏蔽相关信息,是否有助于实现保护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这个目的?这一点,在陈默案里是成立的。”
“第二,必要性审查。即,除了删除或屏蔽,还有没有其他侵害更小的方式,同样可以达到目的?比如,对新闻进行更新,补充当事人后续改过自新的情况?或者,仅仅是降低搜索排名,而不是彻底删除?这是我们需要和对方去博弈的细节。”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狭义比例性审查。即,为了保护个人权利所获得的利益,与因此给新闻自由、公众知情权等造成的损害之间,是否合乎比例?不能为了保护一棵树,而烧掉整片森林。”
写到这里,程鹤停了下来。他知道,最核心的难题,就在于这第三点。如何去衡量“利益”与“损害”?这太抽象了。
他需要一个更具体的工具。
他的目光,在白板上逡巡,最终,他重重地写下了另一组词:“公共利益衡量”的综合裁量体系。
“没错,必须是一个综合裁量的体系。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不应该被某一个单一的原则束缚,而应该像一个经验丰富的天平手,将所有相关的因素,都放到天平的两端,进行综合的衡量。”
他的思路,在这一刻,彻底打通了。
他开始在白板上,疯狂地列出这个“裁量天平”上,需要被考量的砝码:支持“被遗忘”一方的砝码:1. **信息的性质:**是否涉及个人最核心的隐私?(如性取向、健康状况、家庭住址等)
2. **时间的流逝:**事件发生距今多久?十五年,足够长了。
3. **当事人的身份:**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人?陈默只是一个普通设计师,不是需要时刻被公众监督的官员或明星。
4. **信息的现实影响:**是否对当事人及其家庭造成了持续的、不成比例的伤害?陈默女儿的遭遇,就是最直接的证据。
5. **当事人后续的行为:**是否已经改过自新,积极回归社会?陈默这十五年的奋斗史,是最好的证明。
反对“被遗忘”一方的砝码:1. **信息的公共利益价值:**该信息对于公众了解社会事件、进行公共讨论、监督司法等,是否仍具有重要价值?
2. **历史与研究价值:**该信息是否是构成社会集体记忆的一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文献价值?
3. **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当事人当初所犯罪行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如何?聚众斗殴,相较于杀人、强奸等恶性犯罪,其社会危害性显然不同。
4. **防止未来风险的必要性:**保留该信息,对于预防当事人未来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是否具有必要性?
一个全新的,多维度、可量化的法律分析模型,就在程鹤的笔下,逐渐成型。
他要做的,不是去争论“被遗忘权”该不该存在,而是要告诉法庭:我们应该如何去判断,在什么情况下,一个人的“被遗忘权”,可以正当地、有限度地,优先于其他权利。
他要为法官,提供一套精密的、理性的、可操作的“裁决工具”。
当东方的天际线,被朝阳彻底染成金色时,程鹤终于放下了手中的马克笔。
他看着面前这块写满了公式、箭头和关键词的白板,就像一位将军,看着自己刚刚绘制完成的、最完美的作战地图。
三天三夜的禁闭,他没有找到任何一条可以照搬的法律条文。
但他,为这起国内“被遗忘权”第一案,创造了“法”。
庄严肃穆的法庭之内,空气仿佛凝结成了实体。
旁听席上座无虚席,闪光灯在开庭前被严格禁止,但依旧能感受到来自各路媒体记者们那一道道灼热的、几乎要将人洞穿的目光。
这是华夏“被遗忘权”第一案。
所有人都知道,今天在这里,将要被审判的,不仅仅是一个叫陈默的男人的过去,更是整个国家在数字时代,关于法律、伦理和科技走向的一次关键抉择。
原告席上,陈默坐在程鹤的身旁,他的后背挺得像一杆标枪,但微微颤抖的指尖,和额头上渗出的细密汗珠,还是暴露了他内心的极度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