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克星?主打的就是一个极限翻盘   >   第241章 法官难题
第241章 法官难题
发布:2025-12-05 18:30 字数:3467 作者:月殇夭幺
    “我们必须严格区分两种人。第一种,是像陈默先生这样的普通人。他犯过错,也付出了代价,在过去的十五年里,他洗心革面,努力工作,回归社会,没有再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对于这样的人,社会和法律,是否应该给予他一份宽容,支持他‘被遗忘’的请求,帮助他彻底摆脱过去的阴影,回归正常的生活?”

    “而另一种人,是那些需要被公众持续监督的公众人物。比如,手握公权力的政府官员,执掌大型企业的商界巨子,拥有巨大社会影响力的明星。对于这些人,他们的历史,不仅仅是他们的个人隐私,更是构成其‘公共信用’的一部分。公众对其过往行为的知情权,本身就是一种最重要的社会监督。因此,对于这类人的‘被遗忘’请求,法律必须保持最高度的审慎,甚至是否定。”

    “所以,审判长,”程鹤的声音陡然拔高,充满了自信和力量,“我们所构建的这个‘三步审查法’,它根本不会打开什么潘多拉的魔盒!恰恰相反,它为这个魔盒,上了一把精密的、理性的、多重验证的锁!”

    “它逻辑清晰,层次分明。它既保护了像陈默先生这样,已经改过自新的普通人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利,让他有机会拥抱新生;同时,它又丝毫没有损害真正有价值的新闻自由和公众知情权,确保了媒体对公众人物的监督利器,依然锋利!”

    “它为法官在面对这类复杂案件时,提供了一个极具参考价值的、可以避免‘一刀切’的、精妙的裁量工具!”

    当程鹤最后一个字落下时,整个法庭,陷入了一片死寂。

    所有人都被震撼了。

    被告席上,金昊宇和他的律师天团,脸色铁青。他们准备了一肚子关于“新闻自由神圣不可侵犯”的宏大说辞,却发现,程鹤根本没有和他们在一个维度上战斗。

    程鹤没有去攻击他们的盾牌,而是直接重新定义了整个战场。

    他没有说“新闻自由”是错的,他只是说,“新闻自由”需要一个边界。他没有否定“公众知情权”,他只是说,“公众知情权”需要被精细化地分层。

    他所提出的“三步审查法”,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将“被遗忘权”这个混沌一团的难题,解剖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每一个步骤,都合情合理;每一个层次,都逻辑自洽。

    审判长的脸上,露出了前所未有的、浓厚的兴趣。他手中的笔,在面前的卷宗上,飞快地记录着,几乎没有停下。他看向程鹤的眼神,已经从最初的审视,变成了由衷的赞许和敬佩。

    他知道,今天,他听到的,可能不仅仅是一次精彩的法庭辩论。

    他听到的,可能是一个足以载入华夏法制史的,全新的法律思想的诞生。

    当程鹤最后一个字的话音在法庭内消散时,时间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

    那是一种奇异的、沉重的、几乎能让人窒息的寂静。

    被告席上,金昊宇和他那支星光熠熠的律师天团,脸上的表情像是被冻住的油彩,僵硬、龟裂,再也维持不住之前那种运筹帷幄的傲慢。金昊宇的嘴唇翕动了几下,似乎想立刻站起来进行反驳,但他的大脑却一片空白。

    他能反驳什么?

    反驳“三步审查法”的第一步?说个人隐私不该被保护?这等于自绝于公众。

    反驳第二步?说时间不会改变新闻的价值?这违背了所有人的常识。

    反驳第三步?说不该区分普通人和公众人物?那他之前用来煽动情绪的“贪官恶棍”的例子,就成了一把打向自己的回旋镖。

    程鹤没有给他留下一丝一毫的破绽。他不是在摧毁金昊宇的论点,他是在用一种更高维度的逻辑,将金昊宇的所有论点,都收编进了自己的理论体系里,然后给它们安排了一个恰当的、无害的位置。

    这已经不是技术层面的碾压,这是降维打击。

    原告席上,陈默早已泪流满面。他或许听不懂那些复杂的法理和模型,但他听懂了程鹤话语中那份对人的尊重,那份对一个犯过错的人想要重新开始的权利的捍卫。他看到了一束光,一束真正有可能照亮他和他女儿未来的光。

    旁听席上的记者们,已经彻底忘了自己来这里的初衷。他们不再想着如何炮制一篇“个人隐私VS新闻自由”的耸动标题,他们的脑子里,反复回响着“三步审查法”、“权利的平衡”、“身份识别机制”这些全新的词汇。他们敏锐地意识到,自己正在见证的,可能远比一场官司的胜负要重要得多。

    而所有的目光,最终都汇聚到了审判席上。

    主审法官,王敬诚,一位在审判岗位上工作了近三十年的老法官。他的头发已经花白,脸上刻着岁月的沟壑,那双眼睛,看过太多的悲欢离合,审过太多的奇案难案。

    此刻,这双阅尽千帆的眼睛里,却闪烁着一种极其复杂的光芒。有震惊,有赞叹,更有深深的思虑。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老法官,他几乎是在程鹤提出那个理论模型的瞬间,就意识到了其背后蕴含的巨大价值。

    太精妙了。

    这个“三步审查法”,就像一把瑞士军刀,小巧、精密,却又功能强大。它完美地解决了法官在面对这类案件时,最头疼的两个问题:无法可依,和自由裁量权过大。

    它没有创造新的法律,而是将宪法和法律中关于隐私权、人格尊严、言论自由等基本原则,进行了一次创造性的、体系化的组合。它为法官提供了一套清晰的、可操作的、逻辑严密的分析路径,让判决不再是拍脑袋,而是有迹可循的理性推导。

    王敬诚几乎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岁月里,随着网络越来越深地嵌入社会生活,类似陈默这样的纠纷,将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而程鹤今天在法庭上提出的这个模型,无疑为解决未来无数类似的纠纷,提供了一把金钥匙。

    这具有极其重要的开创性意义。

    然而,与这份激赏一同涌上心头的,还有一个巨大的、沉甸甸的难题。

    王敬诚的指节,无意识地在桌面上轻轻敲击着,发出沉闷的“笃、笃”声。

    他面临着一个巨大的,甚至可以说是职业生涯中前所未有的挑战。

    那就是,在没有任何明确的法律条文、没有任何司法解释、没有任何上级法院指导性案例的情况下,直接在一份判决书里,完整地、系统地,采纳一个由律师在法庭上首次提出的、全新的理论模型。

    这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担当?

    这几乎等同于,法官在进行“司法造法”。

    在一个以成文法为根基的国家,这是一件极其敏感,甚至可以说是犯忌讳的事情。法官的职责,是“解释法律”和“适用法律”,而不是“创造法律”。后者,是立法机关的权力。

    一旦他这么做了,这份判决,必然会引起轩然大波。

    支持者会赞扬他勇于担当,是司法能动主义的典范。

    而反对者,尤其是那些墨守成规的法学界前辈和上级领导,会如何看待他?他们会批评他“司法擅断”,会指责他“超越了法官的权限”,会认为他开了一个危险的先例。

    这份判决,一旦上诉到二审,被推翻的可能性极大。到那时,他王敬诚,非但不能成为开创历史的先驱,反而可能成为一个不自量力、最终被纠正错误的司法笑话。

    他能承受这样的后果吗?他所在的这个合议庭,能承受这样的压力吗?

    王敬诚的目光,缓缓扫过自己身边的另外两位合议庭成员。一位是和他年纪相仿的资深法官,此刻正眉头紧锁,显然也在思考着同样的问题。另一位,则是一位年轻的法官,他的眼神里,既有兴奋,又有着难以掩饰的忧虑。

    王敬诚深吸了一口气,他知道,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这个法庭本身。

    他拿起法槌,重重敲下。

    “鉴于本案案情复杂,涉及重大法律适用问题,合议庭需进行评议。现在休庭,择日宣判!”

    ……

    休庭后的几天里,“法理之光”律所的气氛显得有些古怪。

    年轻的律师们,无论是之前支持陈默的,还是反对的,在听完庭审的转述后,都陷入了一种集体性的沉默和震撼。他们反复地在会议室里,播放着程鹤那段关于“三步审查法”的庭审录音,每一个字,都值得他们反复咀嚼和学习。

    他们看向程鹤的眼神,已经从过去的尊敬,变成了近乎狂热的崇拜。

    但与这份崇拜相伴的,是日益加深的焦虑。

    “程老师,都三天了,法院那边一点消息都没有。”王宇在程鹤的办公室里来回踱步,显得坐立不安,“我托人打听了一下,听说被告那两家公司,这几天活动得很厉害,到处找关系,给法院施压。”

    “是啊,老师,”林晚儿也忧心忡忡地说道,“您的那个理论太超前了,我怕……我怕合议庭的法官们,没有这个魄力去采纳。万一他们为了稳妥,还是按照老思路,驳回了我们的诉求,那该怎么办?”

    这种担心,弥漫在整个律所。

    所有人都知道,程鹤已经打出了一记堪称“神之一手”的绝杀。但这一招,能不能被裁判承认,却成了一个未知数。

    而此刻,风暴的中心,京城某区法院的一间小小的合议室里,气氛正压抑到了极点。

    烟灰缸里,已经堆满了烟头。桌上散乱地放着各种法律汇编、国外的判例资料,以及程鹤提交的那份厚厚的代理词。

    王敬诚和另外两位法官,已经在这里,关了整整三天。

    “我还是觉得,风险太大了。”年纪稍长的刘法官,掐灭了手里的烟,声音沙哑地说道,“老王,我们都清楚,程鹤的这个模型,是目前看来最完美的解决方案。但是,‘完美’不等于‘可行’。我们的判决,是要经得起程序检验的。在没有任何上位法支持的情况下,我们自己‘创造’一个审查标准出来,这在程序上,是有重大瑕疵的。”